卷入交火的孩子们——离婚期间的共同抚养

离婚可能对孩子的生活产生持久影响。在离婚过程中,孩子可能会发现父母从最好的朋友变成了敌人,甚至可能不再说话。他可能不得不面对家庭的瓦解,接受与双亲共度时光意味着在两个家之间来回奔波。有些孩子可能目睹持续的争吵,也曾被父母当作离婚争斗中的信使或棋子。不用说,离婚处理方式对孩子的影响会有所不同。

统计数据显示,超过50%。新加坡的青少年犯罪者或失控青少年多来自父母分居或离异的家庭。1

离婚过程尽可能温和,对孩子来说总是有益的,因为父母在如此特殊情况下的行为将影响孩子的生活以及未来对关系和婚姻的看法。为了探索并制定一个对孩子尽可能简单、并尽量减少对孩子不利影响的离婚程序,父母最好在离婚过程中将孩子的最大利益置于自身之上。

以下是一些实用建议,供正在新加坡经历离婚的父母参考。

1. 了解新加坡的离婚程序及《妇女宪章》中的关键规则

离婚本质上是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即终止)。在新加坡,离婚法律见于《妇女宪章》。除非特殊情况,婚姻必须至少持续3年,才有资格离婚。此外,离婚程序开始时,任一方父母必须在新加坡有住所,或在离婚程序开始前至少在新加坡常居3年。

离婚可以是无争议的,也可以是有争议的。如果双方同意婚姻已经破裂,并同意婚姻破裂的理由,则离婚无争议。如果不成立,离婚将被争议,需在家庭司法法院进行审判以决定相关问题。

其次,双方必须就附属问题达成一致,这些问题涉及子女的监护、照顾和控制及探视,婚姻财产的分割以及妻子和孩子的抚养。同样,如果这些问题未达成一致,家庭司法法院将需要介入,并需要举行听证来裁决这些问题。

如果离婚父母与21岁以下子女之间的任何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父母必须参加社会与家庭发展部强制推行的强制育儿项目(“强制育儿计划”)。强制性育儿项目是一节两小时的咨询课程,旨在帮助父母在离婚过程中做出更明智的决定,重点关注孩子的需求和兴趣。

2. 对离婚抱持正确的态度

以正确的心态开始离婚过程非常重要。根据我们的经验,经历离婚的夫妻通常会被心碎和伤痛所吞噬。这可能导致他们表现出极其激烈和充满冲突的行为。因此,我们发现许多客户选择在如果能放下情绪的情况下提出异议,他们本不会提出异议。

在为这些客户提供建议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讨论他们抗议离婚的动机。大多数原因都是情感上的——拖延法院程序以期希望配偶改变主意,或因配偶先提出离婚而感到苦涩,或对谁的不合理行为导致婚姻破裂产生分歧。

我们之前提到,如果双方无法就婚姻破裂或基于婚姻理由达成一致,那么家庭司法法院需要介入。这意味着双方必须接受审判,包括对双方的交叉询问,以便家庭司法法院决定婚姻是否确实破裂及其原因。这会拖延整个过程,增加时间和法律费用。相反,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理由达成一致,这将节省时间和法律费用,因为无需进行审判来确定这些问题。

在新加坡,离婚通常以“无过错”方式获得。这意味着法院通常不会在决定附属事项时考虑婚姻破裂的原因,例如婚姻财产分割或赡养费。因此,为了证明配偶有过错而对离婚理由提出异议,对当事方在相关事项上的立场帮助不大。

家庭司法法院很少强制当事人在选择结束婚姻时继续维持婚姻。在知道婚姻已经结束时选择抗议离婚,只会导致法律程序拖延,并加剧对家庭,包括卷入其中的孩子们带来的痛苦。

3. 寻求合适的法律代理——律师不能同时代表夫妻

为了全面了解您作为父母的权利,寻求全面且适当的法律建议至关重要。

即使你和配偶决定和平解决离婚并达成协议,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某些拟议的探视和/或抚养条件是否公平合理,仍然很重要。如果您对拟议协议有任何疑虑,应寻求独立的法律建议。

虽然我们不建议无谓拖延离婚程序,但也提醒不要急于签署由配偶律师准备的协议,尤其是没有律师独立建议的情况下。特别请注意,律师在婚姻诉讼中同时为夫妻提供建议违反法律职业规定,因为这构成利益冲突。

我们通常会收到婚姻客户的问题包括:

  • 将要分配的婚姻资产构成什么?
  • 如果双方的分担不均,婚姻住宅和资产的公平分配是什么?
  • 离婚后孩子应该住在哪里?谁来支付孩子的生活和学费?
  • 祖父母在离婚期间还能继续照顾孩子吗?
  • 哪种接触安排对孩子更有利?
  • 如果有第三方介入,我如何确保我的孩子不会受到第三方存在的影响?
  • 如果我的配偶是外国人,我该如何确保配偶不会带走我的孩子?
  • 我是外国人,持有家属通行证。我如何确保配偶不会取消我的家属准行证?
  • 我的配偶在孩子面前对我进行言语虐待。我该如何保护自己?

上述每个问题可能得到不同的答案,每个答案都会直接影响您的孩子。

每个案件的事实都不同,因此,寻求针对你具体情况的专业独立法律建议非常重要,尤其是当你发现自己曾问过一个或多个这些问题时。

4. 父母双方都应继续参与孩子的生活

研究表明,儿童有基本的健康成长和发育需求,父母将在他们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分居父母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往往有限。

父母因离婚而通常受限于探视子女。有时,这是因为一方故意限制另一方接触孩子的方式。因此,作为父母,在处理子女接触等问题时,重要的是要从孩子的角度看待,认识到孩子需要双方父母的支持。考虑到这一点,也许可以减少父母之间的冲突,让孩子们从双方同意的照护和探视安排中获得最大利益。

为了确保孩子从双方父母那里获得最佳待遇,家庭司法法院有权制定广泛的探视令,如监督探视(需要他人在场)、合理探视或自由探视(即无限制)。如上所述,每个案例都不同。你应该寻求有价值且量身定制的建议,了解监护权、照顾、控制和探视在你具体情况下的运作方式。

5. 疫情期间的离婚

我们生活在前所未有的时代,发现分居父母不得不在最后时刻调整通行安排。即使很难,家长们也应该努力成为一个团队。离婚已经够难了,更别说在疫情期间离婚了。在围绕冠状病毒大流行的恐惧和困惑中,孩子们正向父母寻求支持和安慰。

例如,如果一方在离婚程序结束前已搬离婚姻住所,尤其是在政府的“隔离程序”期间,孩子在不同家庭之间流动可能会引发担忧。

我们建议不要把这当作剥夺孩子与前配偶通话或见面的机会。父母必须学会将孩子的福祉和需求置于自己之上,这意味着要与对方良好合作,制定能够让孩子获得最大稳定性的探视安排。

家庭法官法院的资深登记官叶志明强调,家长应共同努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儿童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及其他与儿童相关的问题,并应遵守政府所有的断路措施。与配偶沟通你的担忧,并对新的安排保持开放态度。考虑在此期间是否可以实施其他非身体接触,例如事先约定且定期的电话或视频通话时间,使另一方家长继续(尽管是远程)与孩子保持联系。如果你不与孩子同住,接受有时在此期间不与孩子见面,可能对孩子的健康和福祉有益。我们还建议双方家长在育儿和家庭学习的提议中,充分考虑彼此的看法和建议。

父母在接下来几周内做出的监护和探视安排,会影响他们孩子和家庭的直接安全和福祉。此外,双方在此期间的行为也可能影响未来的监护权和探视安排。一般来说,家庭司法法院通常更支持那些努力做出优先安排、将子女利益和福利置于首位的父母。

在Jacque Law LLC,我们拥有多年处理各种婚姻事务(包括 有争议和无争议离婚)的经验,因此能够为客户提供合适的建议。有了足够的支持和指导,离婚程序不必痛苦,往往能带来平静、了结和积极的改变。

制作持久授权书的入门指南

什么是LPA?

持久授权书(“LPA”)是一种法律文件,允许年满21岁的人(“捐赠人”)自愿指定一人或多人(“受赠人”),以便在其有一天失去精神能力时,代表其做出决定和采取行动。

捐赠者可以做出的决策类型

受赠人可以被任命为两大类,即“个人福利”和“财产与事务”,为捐赠人做出决策。只有当捐赠者失去精神能力时,受赠人才有权力做出决策。

个人福利决策包括:

(a) 捐赠者应居住的地点,例如家中或护理院;

(b)捐赠人应与谁同住,例如与受赠人同住或单独居住;

(c)捐赠者应接受哪些医疗治疗,例如西医配合补充中医或仅西医,或选择性手术;以及

(d) 捐赠者应与谁见面,以及他/她应参与哪些社交活动(如可能的话),例如为老年人举办椅子瑜伽课程或交际舞。

财产与事务决策包括:

(a) 处理捐赠人的财产(即买卖、出租和/或抵押);

(b)开设、关闭和运营捐赠者的银行账户;

(c) 处理捐赠人的税务事务;以及

(d) 购买捐赠人可能需要的车辆或其他设备。

根据法律,受赠人被禁止代表捐赠人做出某些决定。例如,捐赠人不能做出诸如强迫捐赠者结婚、更改捐赠者的宗教信仰或更改捐赠者CPF提名细节等决定。

LPA和POA是不同的法律文书

LPA常被误认为是授权书(“POA”)。然而,它们并不是同一种法律工具。

授权书是一种法律文件,使某人(“转让人”)授予他人(“事实代理人”)的权力,使其在授予人授予的权力范围内行使权力,并在授予人保持精神能力期间代表其行事。一旦授予人失去精神能力,授权委托权将被视为无效。

另一方面,LPA只有在捐赠人失去精神能力时才会生效。

考虑这样一个情景:

陈先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经常出差,并不总是在新加坡。他已就他在新加坡拥有的多处商业地产,授予其妻子陈太太的授权书。多年来,陈太太协助他完成这些房产的出租、出售和抵押贷款,并代表他与银行、按揭经纪和房地产经纪保持联系。

不幸的是,陈先生中风,昏迷了好几个星期。陈太太接到电话,说有买家出价要以远高于估价的价格购买其中一处商业地产。她很想卖,但因为陈先生已无精神能力,授权委托书不再有效,不能代表陈先生出售该房产。

如果陈先生发出LPA,并委派陈太太处理其商业财产,该LPA现已生效,陈太可以出售该物业。

LPA的类型

目前,新加坡政府规定了两种类型的LPA,供人们作为准备LPA的依据。

LPA第一表

这通常被称为标准版。被赠者被赋予的权力范围广泛,且对被赠者的权力有有限的限制。新加坡注册的LPA中有98%基于Form 1 LPA,这可以说赋予受赠者非常广泛的权力。

第一表LPA允许最多指定两名受赠人,并在指定两名受赠人的情况下,允许捐赠人选择受赠人是否共同或单独作出决定。如果捐赠人希望对受赠人有更多制衡,则会选择受赠人共同行动(而非单独行动)。

然而,轶事证据表明,大多数LPA允许受赠人以联合和多重方式行事,这意味着受赠人可以代表赠与人做出决定或处理赠与人的资产,而无需与另一位受赠人协商。例如,如果捐赠人丧失精神能力,捐赠人只需出具一份证明捐赠者精神丧失能力的医疗报告,即可动用捐赠者的资金。

因此可以说,第一版LPA赋予捐赠者的现金、财产和投资自由权(类似于“空白支票”),而美国和英国的统计数据显示 ,LPA是对老年人最常见的经济虐待形式或手段之一。

因此,面临更高经济虐待风险的老年人,包括独居者、富裕者、继承人不擅长管理财富或易成瘾者,或家庭关系不良者,应强烈考虑使用第二表LPA。

LPA表格2

一般来说,这是一种更为定制化的LPA,如果捐赠人有更多要求(例如希望赋予受赠人特定权力),可以使用。

第二版LPA还允许捐赠人设定受赠人权力中的各种限制,这些限制在第一版LPA中不具备。这是额外的保障措施,确保受赠人不会滥用赋予其权力,且资金旨在为捐赠人的最大利益服务。

示例包括:

(a) 明确特定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而非所有捐赠人账户)只能为特定目的提取,例如支付捐赠人的医疗费用;以及

(b) 明确捐赠人不希望被安置在养老院,并且有一笔资金专门用于捐赠人家中的私人护理。

第二表LPA也更适合希望指定捐赠人专门处理公司事务但无权处理捐赠人个人财务事务的企业主。

回到之前关于陈家的事实情况:

陈先生也是一家食品饮料行业中小企业的董事及股东之一。公司受到了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董事会正在决定是否关闭部分分支机构,如果关闭,具体是哪些分支机构。

董事们在董事会议上得知陈先生已注册了第一表LPA,并指定陈女士为其受赠人,涉及个人福利及财产事务决定。因此,陈太有权代表陈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或股东作出决策。由于陈太太对公司事务不熟悉,无法与其他董事进行实质性讨论。

第二表永久授权书本可允许陈先生识别超过两名受赠人,并赋予这些受赠人不受第一表标准模板限制的具体权力。陈先生本可以任命与该公司同行业的同行(更擅长为公司做出商业决策),以有限的权力代表他作为董事和股东做出具体决策。

结语

最近我们曾在一场激烈的精神能力纠纷中代理客户,我们无法强调提前规划和建立保障措施的重要性,以确保在我们失去精神能力时,我们的资产和福祉将由我们信任的人保护,决策也符合我们的最佳利益和意愿。

在离婚时保护您的资产

离婚夫妻常常无法就婚后资产的分配达成一致,且对婚前及婚后大额资金的融资方式有不同说法。这导致了关于婚姻财产分割的漫长诉讼,给双方及其周围的人带来了极大的不满。

本文旨在介绍婚后双方资产的分割和分割情况。如果你打算将来结婚或已经结婚,本文旨在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前瞻性规划的重要性,以及你现在应该做什么或避免做什么,以确保在婚姻破裂时为自己争取最佳结果。

夫妻资产的分割通常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首先,所有资产分为两类:婚姻资产(构成“婚姻池”)或非婚姻资产。

2. 第二阶段:随后,婚姻池中的资产根据家庭司法法院确定的比例/百分比在夫妻之间分配。

本文将重点介绍第一阶段,将夫妻资产分割为婚姻池和非婚姻池。

首先,值得理解的是,所有资产(无论是否为婚姻资产)都可以分为四类资产1

1. 典型的婚姻资产;

2. 婚姻资产变更;

3. 婚前资产;以及

4. 赠与和继承资产。

家庭司法法院在决定资产是否进入婚姻池时,会考虑一个重要因素是该资产的获得时间——即是在婚前还是婚后。然而,对于归类为“赠与和继承资产”的资产,这一因素并不重要。因此,首先我们将讨论赠与资产和继承资产的类别。

赠与继承资产

通常,无论这些资产何时获得,赠与和继承资产都不会进入婚姻池。该规则的例外情况为

1. 在婚姻期间,另一方配偶或双方配偶对资产进行了实质性改善,或

2. 它是婚姻之家。

显著改进

非所有者配偶要大幅改善资产,必须投入资金或投入具有经济价值的努力。关于资金投资,家庭司法法院引用了一个典型例子,即对住宅或商业物业进行的装修工程。一个可以将企业转变为婚姻资产的努力投资例子是非所有权配偶或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持续努力发展企业。

让我们用一个假设的例子来说明。

谭先生和谭太太结婚10年,最近决定离婚。婚后,谭太太收到母亲送的礼物——一块卡地亚奢侈手表。通常,这块手表 不会 作为婚姻宝库的一部分,因为它纯粹是她母亲送给谭太太的礼物。

然而,在他们结婚期间,手表坏了,陈先生带着手表来修理并支付了修理费用。陈先生在婚后大幅改进了这块手表,这块手表 现在将 成为婚姻池的一部分。

此外,谭太太的父亲在她结婚前去世,留下了位于乌节路的一处住宅物业。该住宅物业已转给谭女士,并继续以她的个人名义登记。结婚后,谭先生搬进了陈太太的住所,夫妻俩与子女一起继续居住,直至婚姻结束。尽管乌节路的房产是谭太太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资产,且以她本人名义登记,但该地现已成为双方的婚姻住所,因此 仍属于 婚姻财产池的一部分。

接下来谈到非赠与/继承获得的资产,这些资产可分为三类:

1. 典型的婚姻资产;

2. 婚姻资产变更;以及

3. 婚前资产。

典型的婚姻资产

首先,所有典型的婚姻资产都将成为婚姻池的一部分。典型的婚姻资产包括:

1. 任何一方均可从婚姻期间收入中获得的资产(注:包括工资收入);

2. 配偶任一或双方在婚姻期间用自己的资金获得法律所有权的资产;

3. 婚姻期间任何一方或双方获得的任何性质的其他资产;以及

4. 婚姻住所,无论何时何地获得。

简单来说,婚姻住宅以及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所有资产(除赠与/继承外)构成典型的婚姻资产,将成为婚姻池的一部分。

接下来我们考虑任何一方 在婚前 获得的资产,这些资产可以分为变质婚姻资产或婚前资产。

变形婚姻资产

所有变更后的婚姻资产(全部资产) 都将 成为婚姻池的一部分。变质婚姻资产指的是任何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资产,但以下内容:

1. 在婚姻期间由另一方配偶或双方配偶显著改善;或

2. 通常被双方或其子女共同居住时用于或享受,如住所(如度假屋)、交通工具(如汽车)或家庭使用(如家中古董家具)。

让我们用之前的假设例子来说明。

在结婚之前,陈先生已经拥有两辆车:一辆宝马X6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和一辆保时捷911涡轮增压跑车。

婚后,这辆SUV经常用来接送家人参加学校、工作和家庭外出等活动。因此,这款SUV作为变形后的婚姻资产 ,将 成为婚介池的一部分。这是因为尽管该SUV是陈先生婚前购得的,但陈先生和陈太太及其子女在同住期间经常使用以进行交通运输。

然而,保时捷通常由陈先生驾驶,仅用于婚姻期间的个人活动。谭先生不允许他的妻子和孩子使用他的保时捷。谭先生派保时捷去保养和梳理。因此,这辆保时捷 不会 成为婚姻池的一部分,因为它既未被谭太太在婚姻期间实质性改进,也未被家族定期使用。

婚前资产

最后,我们考虑婚前资产类别。婚前资产指的是配偶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资产,这些资产在婚后未被非所有权的一方实质性地改善,也未用于家庭目的。

所有婚前资产 不会 成为婚姻池的一部分, 除非 这些资产是在婚姻期间由拥有者配偶部分支付的,而这些收入如果被储蓄起来,本应成为典型婚姻资产,而不是用于婚前资产。在这种情况下,资产将成为婚姻池的一部分,通常按婚姻期间“获得”或“投资”价值的比例计入。

在与谭太太结婚之前,陈先生已经拥有泰国普吉岛一处小型度假地。

婚姻期间,双方及其子女均未曾访问度假物业。然而,谭先生从双方的联名账户支付了每年的维护费,用于翻新和维护度假物业,因为他希望有朝一日出售该物业以获利。陈先生用于维护该物业的资金来自双方共同账户中的收入。由于这些维护费本应存入联名账户,度假房产或至少部分财产很可能会被纳入婚姻池。虽然我们希望上述各种例子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您的资产是否会进入婚姻池,但这些例子仅供说明,并非法律建议。

确定哪些资产属于婚姻池并可分割,取决于双方如何获得该资产,以及他们在婚姻期间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双方如何享用或使用其资产将因具体事实和情况而异,可能因事实而导致不同的结果。

最终,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而这些事实因人而异。了解你的资产是否进入婚姻池,可以让你做出更好的决策,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你希望保护的某些资产在离婚时不会被命令与配偶分割。

在Jacque Law LLC,我们拥有多年处理各种婚姻事务(包括有争议和无争议离婚)的经验。如果你想进一步讨论上述任何内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1 新加坡上诉法院关于USB诉美国案及另一项上诉的判决 [2020] SGCA 57

小心你的自恋配偶——离婚自恋者的7个建议

自恋一词源自希腊神话,讲述自我中心的水仙被诅咒爱上水中倒影的自己。最终,纳西瑟斯因对自己形象的单相思而自杀。

自恋主要分为两类——夸大型和脆弱型自恋。前者通常风度翩翩、直言不讳,常常担任领导职务。像唐纳德·特朗普和坎耶·韦斯特这样的著名人物被怀疑是自恋狂。而脆弱型自恋者则具有更为微妙的特质,通常表现为外向内向,且经常回避聚光灯。

自恋存在于一个光谱上,从少数特征到彻底的人格障碍不等。完全的自恋是一种普遍的自大(无论是幻想还是行为)、渴望被欣赏和缺乏同理心的模式,通常在成年早期开始,表现为以下五种(或更多)特征:1

1. 自负自大(如夸大成就和才能,期望被认可为优越,却没有相应的成就)。

2. 被无限成功、权力、才华、美丽或理想爱情的幻想所困扰。

3. 相信自己是“特别”且独一无二的,只有其他特殊人士或高地位的人士或机构才能理解或交往。

4. 要求过度钦佩。

5. 有一种理所当然的感觉(例如对特别有利待遇或自动遵守期望有不合理的期待)。

6. 人际剥削行为(例如利用他人以实现自身目的)。

7. 缺乏同理心,即不愿承认或认同他人的感受和需求。

8. 常常嫉妒他人,或认为他人嫉妒自己。

9. 表现出傲慢、傲慢的行为或态度。

如果你观察到配偶的上述特征,你可能会合理怀疑配偶是自恋者。请务必告知你的律师这一怀疑,因为这会影响你离婚的处理方式。

考虑到自恋者对控制和胜利的无尽渴望,可以预期自恋配偶拒绝调解或达成合理协议。

自恋者渴望关注,尤其是来自配偶的关注,而这种关注不一定总是积极的。在他人生活中制造混乱是自恋者为了获得对方负面关注而努力做的事情。例如,自恋者可能通过迷惑和说服家人和朋友背叛配偶,给配偶施加心理压力。由于自恋者往往缺乏同理心,他们的孩子也可能无法幸免于他们的恶作剧——有些人甚至会以违背孩子利益的方式操控孩子,从而使孩子与配偶疏远。

在本文中,我们将分享一些在离婚过程中应对自恋型配偶的实用建议。

1)保持冷静

自恋者倾向于歪曲事实,因此在与配偶互动时保持冷静至关重要。自恋者最喜欢的手段之一是制造混乱,让自己沉浸在看到别人挣扎并因此感到优越的喜悦。你的配偶可能会试图激发你情绪爆发以引起你的关注,或者如果这些情绪爆发被记录下来,则是为了证明你在离婚过程中情绪不稳定,从而让家庭法院法官认为你是那个疯子,而他们是理性的人。

因此,尽量在与配偶相处时保持冷静,避免防御反应,例如表现出情绪困扰或愤怒爆发。

2)限制通信

限制与配偶的沟通有助于防止他们利用你的情绪或对你做出虚假指控。尽量保持互动最少,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这不仅能让你有更多时间理清思绪,在回复前思考,还能将所有内容记录下来,确保配偶无法反悔或误报对话。

3)准备重要文件的复印件

与自恋者的离婚程序看起来就像开战——人们可能会预期自恋的配偶会用阴险手段取胜,比如藏匿或处理文件。

为了保持领先一步,最好尽可能多地收集各种文件,比如信用卡账单、投资记录、保险单等。

我们曾遇到过自恋型配偶,甚至会对当局撒谎,对配偶作出虚假指控。在一个案例中,一名客户的配偶对他提出了毫无根据的暴力指控。幸运的是,我们的当事人保存了大量关于离婚期间与配偶交往的记录和证据,能够为自己辩护。因此,保存或检索所有相关记录至关重要。

记录不必局限于财务记录和报表。例如,如果你希望证明配偶有虐待行为,手机通信、电子邮件和照片都能帮助你的案件。有充分证据的事实和数据比没有证据的指控更能让法庭信服。

4)明智地选择你的战斗。

自恋者渴望赞美和关爱,与自恋者处于离婚对立面,可能会在他们眼中将你塑造成“敌人”。这会引发被遗弃感和愤怒,促使他们采取极端措施以重新掌控局面。

本可能是一个友好的离婚,但很快可能演变成高冲突,配偶可能会试图夺走你的一切。

自恋者的游戏,尤其是富有的,就是花钱超过你,让你经济上毁掉。他们可能会删除不必要的申请来给你施加压力,或者只是为了让你感到沮丧。

优先考虑对你最重要的事情,决定哪些可以放弃的事情。放下一些对你来说不那么重要的事情,可以满足配偶“赢得”的渴望,同时保护对你更重要的东西。

明智选择战场至关重要,因为自恋者可能愿意拖延离婚程序以争取胜利,这会浪费双方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设定切实可行的目标,选择放弃次要目标可能更有价值,因为你可以避免一个不必要且充满敌意的离婚过程,否则你和你的家人将不得不忍受。

5)拥有坚实的支持系统。

虐待型自恋者往往会孤立受害者。离婚本身就是一个情感上极为消耗的过程,因此向家人、朋友甚至心理咨询师倾诉你的故事非常重要。在动荡中,你可能会忽视自己的健康。务必让自己身边围绕着你信任、能给予建议和照顾你的人。

你需要一个强大的支持系统来在整个离婚过程中保持心理健康。不要因为害怕自己的感受不合理而害怕寻求帮助。如果你曾遭受配偶的情感操控,这种情况尤其明显,因为你可能习惯于被指责和否定。

6)如果你有自恋型配偶的孩子,制定育儿计划。

与正卷入离婚关系的人共同抚养孩子尤其具有挑战性,更别说面对一个可能利用你孩子作为棋子以赢得胜利的自恋者。因此,在离婚期间制定并遵循育儿计划,将减少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困惑和冲突。你可以请家庭律师帮忙起草法律监护权和探视协议,明确学期和假期期间的费用分摊及探视/探视时间表。

尽可能详细地写出提案可以减少灰色地带,并让你未来的配偶对自己的责任负责,从而让孩子们感受到正常和清晰。虽然这可能比一般的育儿计划花费更高,但建议这样做,因为你可以与配偶明确界限,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并降低未来进一步争执的风险。

此外,这还能减少你与即将成为前配偶的伴侣之间的接触和摩擦,从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愉快的成长环境。

7)寻求有经验的家庭律师。

聘请一位了解离婚与普通案件区别的离婚律师。虽然诊断自恋型人格障碍需要心理学家,但有为自恋配偶客户代理的律师可以识别某些特征,并可能向你指出配偶是自恋者。

有经验处理涉及自恋者且漫长复杂离婚案件的离婚律师,能够预见自恋配偶可能的行为或言行,并为你制定更有效的策略。

必须记住,自恋者喜欢冲突,他们喜欢战斗,为了胜利不惜一切代价。所以除非你有无限的钱,否则你需要找到一个律师,能够在不合理的要求中平衡逻辑和法律工具,阻止自恋式离婚列车把你推向财务崩溃。

你的律师需要明白何时该按下法律按钮,何时不应反应。记住,自恋者的目标是让你做出反应。你的律师需要成为你的依靠,给予你急需的情感和法律支持,并能够智胜你自恋的配偶用来保护你免受操控的手段。

我们参与过许多涉及自恋配偶的 婚姻和离婚诉讼 ,并与自恋专家临床心理学家合作。虽然这些案件通常比普通离婚更持久,但自恋配偶的行为模式相似。如果你认为自己嫁给了一个自恋型配偶,并计划与他/她离婚,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帮助你制定离婚策略和离婚之路。

如果您愿意进一步讨论这些内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离婚期间及离婚后的子女监护权——父母疏远的危险

如果您刚刚离婚、正在经历离婚,或考虑与配偶分开,我们理解这段时间对您来说并不容易。如果你和配偶/前配偶有孩子,情况会更加艰难。

在父母间紧张关系达到顶点、关于育儿责任和子女探视权的冲突出现时,有人担心配偶或前配偶可能会诉诸父母疏远,以控制和阻碍孩子本应与他们建立的情感关系。

父母疏远是指一方父母使用策略操控孩子,使其对另一方产生无端的敌意或恐惧,从而使孩子与另一方父母保持距离。

父母疏远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无意识地发生。事实上,研究显示,在11%到15%的离婚案件中,发现了父母疏离的存在。据估计,全球约有1%的儿童遭受某种形式的父母疏远,且被疏远的父母比例均等(Bernet, von Boch-Galhau, Baker, & Morrison, 2010;Fidler & Bala,2010年;克鲁克,2011年)。

如果你是正在经历离婚的父母,能够识别父母疏远的类型并制定应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计划非常重要。

疏远者主要有三种类型:

i)天真的疏离者

天真的疏远者希望孩子与另一方父母关系良好,确实促进孩子与另一方父母的接触,且没有恶意。然而,尽管父母本意良好,但他们可能无意识地对另一方家长进行批评。

比如,“告诉妈如果她准时来接你会有帮助”,或者“告诉你爸爸他比我有钱,让他给你买新运动鞋”。

虽然这些都是琐碎的评论,但可能会让孩子对如何对待另一方父母感到犹豫。幸运的是,一旦有人指出这个问题,提醒天真的疏离者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这个问题很可能很容易解决。

ii)主动疏离者

主动疏远者与天真疏远者相似,他们都认为孩子应该与双方父母保持良好关系。像天真的疏远者一样,他们能够通过支持孩子希望与另一方父母建立关系的愿望,区分自己的需求和孩子的需求。

然而,与天真的疏远者不同,主动疏远者往往对另一方家长怀有强烈的苦涩或挫败感。

因此,他们在共同抚养和离婚过程中,努力不让自己的痛苦影响行为。他们的问题更多是因为对另一方家长不满时失去自控力,而不是出于恶意动机。因此,这可能导致孩子在孩子面前爆发愤怒、抱怨,或与另一方家长争吵。

例如:

你为什么非得告诉你爸爸你的游泳课取消了?吝啬鬼现在会请求律师从孩子的抚养费中扣除游泳教练的费用。我打算用这笔钱和你一起度过一次宅度假。你还记得他以前干过,还把我们圣诞派对的闲钱都没了。”

虽然积极的疏远者通常遵守探视和抚养法院的命令,但他们对另一方家长可能非常僵化且不配合。这通常是被动地试图反击另一方父母。

例如,几年前双方同意的一项法院命令中,双方父母同意父亲可以在学校假期期间带孩子进行最多7天的海外旅行。然而,由于COVID-19的旅行限制,父亲想带孩子去宅度假。母亲拒绝了,因为宅度假不构成“海外旅行”。因此,我们不得不代表父亲在家庭司法法院申请修改最初的法院命令,允许他带孩子去家园度假。

大多数年长的孩子基于个人经历,而非他人告诉他们,对双方父母都有自己的看法。为了维持和谐,年长的孩子通常学会将自己的观点藏在心里。年幼且更信任孩子往往陷入两难境地,不知道该相信哪位父母,也更容易受到主动疏离者的操控。

由于主动疏远者通常没有恶意,且真心想为孩子的最大利益行事,他们在冷静下来后可能会理性行事。他们可能会向孩子或另一方家长道歉。他们也愿意接受专业帮助,并参加调解会议,解决与另一方父母之间的潜在问题。

三)痴迷的疏离者

与前面提到的两位疏离者不同,痴迷的疏离者说话或行动的目的是造成疏远。

痴迷的疏离者通常表现出 自恋 或边缘型人格特质。当他们与目标父母的关系结束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痴迷的疏离者会经历一种异常的悲伤反应,称为自恋伤害。他们会强烈感受到失去和尴尬。他们会把痛苦的根源外化,并希望被针对的父母为他们的痛苦受苦。

痴迷的疏离者对另一方家长怀有无法熄灭的愤怒和苦涩,这种情绪不会减弱,反而随着他/她被迫继续与前任维持关系而变得更加强烈。虽然他们结合了天真与主动疏离的特质,但缺乏任何自控力或洞察力。

疏远的家长会希望孩子坚定站在自己这边,并通过对被针对家长的偏见来使孩子反对另一方家长。例如,如果另一方父母无法按计划自由见孩子,疏远者会告诉孩子另一方不关心或不想见他们。

例如,“妈没空,因为她忙着约会。就像她在婚姻期间抛弃我去找别的男人一样,一旦她开始新家庭,她也不会再关心你了。但我永远都会在你身边。”

痴迷的疏远者还可能找到方法阻止孩子与另一方父母互动,并在孩子心中种下对被疏远父母的怀疑种子。例如,父母可能会重构过去的事件,让孩子相信对另一方父母的恶劣和不真实的说法。痴迷的疏远者还可能操纵法律系统,剥夺另一方父母与孩子的接触权。

在我们的一个案件中,痴迷的疏远母亲报了虚假的警察报告,并对孩子的父亲申请了个人保护令。孩子的母亲谎称孩子的父亲在孩子睡觉时用刀指着孩子,并威胁要杀死孩子和母亲。孩子的母亲还提交了孩子手臂上的割伤照片,并声称这些伤口是孩子的父亲造成的。

尽管这些都是谎言,但孩子的父亲被剥夺了与孩子的探视权,因为孩子害怕父亲,拒绝与父亲共度时光。经过数月调解和咨询,这位痴迷的疏远者最终同意撤回对孩子父亲的个人保护令申请,因为申请毫无根据。

离婚不可避免地给家庭中的每个人带来压力和紧张。孩子们在过渡期常常面临困难的适应。当一方家长试图破坏孩子与另一方的关系时,受苦最深的往往是孩子。父母疏远阻碍了孩子从双方父母那里获得所需的安慰和支持,从而成功适应和适应新的家庭动态。

父母疏远是否影响了您与孩子的关系以及子女监护安排?

我们理解与孩子的疏离可能带来毁灭性打击,我们将与您一起努力,加强并修复您与孩子的关系。你不需要对疏离者的手段毫无防备。

欢迎随时致电6280 7388联系我们,或 通过WhatsApp联系我们 ,探索我们如何更好地帮助你。

收缩——根据《妇女宪章》如何影响子女抚养?

在离婚中,准前夫和妻子可以就一方每月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额达成一致。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他们将等待家庭司法法院的裁决。离婚后,这些付款的条款将被记录在一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家庭法院命令中。

这些支付通常被称为维护费。赡养费分为两种类型——配偶赡养费(或更常见的赡养费)和子女赡养费。

虽然法院关于赡养费的命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只要双方同意,该命令的条款可以被更改。否则,寻求变更的一方必须说服家庭司法法院,认为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法院才会下令更改赡养条款。

我们看到裁员和工资削减的数量增加,申请数量也相应增加,减少了抚养费的负担。

本文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在当方裁减时是否应批准变更时将考虑的因素。

本文仅聚焦于儿童养护。为了决定是否应批准变更子女抚养费,家庭法院法官将考虑多种因素,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说明。

概述

根据《妇女宪章》,法院有权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变更子女抚养令。

乍一看,支付方的收缩似乎是情境发生重大变化,足以减少赡养义务。毕竟,支付方不再有月收入来源。然而,仅仅是财务状况的变化通常不足以说明问题。财务状况的变化必须对寻求变更的一方不利。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来判断,包括被裁员方的财务状况以及生活水平是否发生变化。

此外,由于儿童的福祉至关重要,家庭法院的法官还会考虑变更令(如果批准)对孩子的影响。

缩减党的财务状况

家庭司法法院将审查被裁员方的财务状况。就业收入只是一方财务状况的一个方面。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还包括被裁员方的储蓄金额、现有负债以及裁员时支付的遣散费金额,这些都至关重要。家庭司法法院将在对被裁员方的财务状况作出判断前,考虑这些不同方面。

让我们用一个假设的例子来说明。

伊桑已被公司裁员,并试图降低孩子的抚养费。裁员时,伊桑仅获得了两个月的工资作为遣散费。自被裁员以来,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已经失业超过六个月。由于伊桑有现有的房贷和年迈的母亲需要照顾,他现在负债累累。他的两张信用卡被注销了,他正努力偿还欠的所得税。相比之下,伊桑的前配偶经济宽裕,拥有两处房产和一辆车。

在这种情况下,鉴于伊桑因裁员而陷入贫困状态,他的收入损失很可能足以构成财务状况的不利变化。然而,如果伊桑多年来积累了大量储蓄,并在遣散费中获得了一大笔钱,家庭司法法院可能不会认定伊桑的财务状况发生了不利变化。

被裁员党的生活水平

此外,家庭司法法院还会考虑被裁员方的生活水平。申请变更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其自身生活水平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再举一个假设的例子:

莱昂纳多已被公司裁员。因此,莱昂纳多决定减少豪华开支,并出售了他的保时捷跑车。然而,他并未搬出位于乌节路的公寓,也没有减少餐饮和娱乐开支。莱昂纳多现在依赖保时捷的出售作为生活水平实质性变化的证据,以减少抚养子女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跑车的出售本身不太可能足以证明达·芬奇的生活水平发生了实质性变化。这是因为跑车是莱昂纳多绝对可以舍弃的奢华。当一个政党被裁减时,几乎可以预期他们会取消奢侈品。因此,这种消除本身不足以证明生活水平的变化确实是 实质性的。

为了证明生活水平的变化是实质性的,基于我们处理类似应用的经验,达·芬奇必须证明他以有意义的方式减少了个人开支,比如在必需品方面收紧了腰带。比如,减少兴趣爱好(卖掉高尔夫会员资格,放弃每周的卡拉OK之夜),以及娱乐和外出就餐。

变异对儿童的影响

即使上述两个因素有利于认定当事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家庭司法法院也不一定会批准子女抚养费的变更。

家庭法根本上承认,每位生物学父母都有独立且不可取消的抚养义务。在裁决案件时,保护儿童的福祉始终是家庭司法法院的首要考虑。因此,尽管被裁员父母的处境已受到重大影响,家庭司法法院不会自动批准变更,而是会考虑是否合理地为孩子福祉而调整抚养费。

这引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才算是“为了儿童的福利而合理”。为此,家庭司法法院需要先考虑子女的合理支出,并根据父母各自的工资和/或收入能力,作为各方应承担的比例指标。

如果子女抚养费的下调导致资金不足以支持孩子的合理开支,且期望对方增加对子女赡养费的缴纳是不公平的,那么该变更很可能不会被批准。

结论

被裁员的一方可能会考虑调整每月的抚养费金额。在我们看来,虽然法官们同情被裁员方的困境,但他们采取整体方法来决定是否应允许变更。

归根结底,家庭司法法院对任何家庭法案件的裁决始终围绕着三方——父亲、母亲和孩子——利益的权衡,而孩子的利益是最重要的。

如果你或你的前配偶因最近的裁员而影响了抚养孩子的能力,你可能需要与前配偶就现有的抚养令如何调整达成协议。

为了确保你能为自己制定合适的安排,或者如果你不确定如何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咨询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律师是值得的。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子女抚养费争议可能不可避免,这只会增加压力、增加费用并加剧父母间的矛盾。

在Jacque Law LLC,我们处理过许多涉及子女抚养纠纷的离婚案件,能够全程指导您,提供针对您具体情况的专业建议。

债务回收

作为一家专注于诉讼的律所,我们拥有处理债务催收的经验,曾帮助多家公司和公司完成企业债务追讨。我们的律师在债务追收和争议解决的各个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包括以下领域

  • 发出催款函
  • 执行法院和/或法庭命令,包括扣押令、对判决债务人的审查以及扣押和出售令。
  • 与债务人的谈判
  • 对债务人历史和资产的调查与查询
  • 破产与清算

我们的经验涵盖不同金额债务的追偿,律师在新加坡各级法院均具诉讼经验。例如,我们的律师曾代表一家领先的房地产开发商追回不同个人购房者的未结款项,也代表建筑公司追讨其向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偿款项。

我们任何合作的目标都是帮助您追回债务。理想情况下,这意味着我们能早早恢复,避免上法庭。

举例来说,我们列出了债务追回案件中通常会采取的升级步骤。

1. 获取您的指示并审查相关文件

  • 我们会与您沟通,充分了解您的当前情况,以便就下一步采取适当措施提供建议。
  • 我们会提前评估,评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指导您了解可选方案、时间安排和费用。对于企业客户,我们还能为您提供债务管理建议,帮助您改善条款、条件和流程。

2. 债务人调查

  • 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偿还债务的财务能力。

3. 发出催款函

  • 催款函用于通知一方有权行使其权利的意图,例如债务追偿(个人贷款或商业关系中合同违约时)。还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预计债务人会违反协议或合同,也可以向他们发送催债信。
  • 如有必要,可在法庭上提供当事人试图在将案件提交适当法院前追回债务的证据。

4.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沟通

  • 我们等待债务人收到催款信后的回复。在需要时,我们将支持各方之间的谈判。

5. 提起诉讼

  • 如果催款信未获成功,我们可以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和类型取决于所采取的途径。

6. 法院命令的执行

  • 即使法院判决成功,债务人仍有可能无法偿还。我们将就执行债务催收的适当下一步建议。

由于债务追收的过程因人而异,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我们的律师将在您与我们咨询时为您提供相应的建议。

如果您是医疗过失索赔的受害者,您可能希望采取的步骤

由于医生疏忽导致的不幸事件后果可能非常严重,有时伤害可能是长期的。如果你因医生在医疗过程中的行为而受伤,你可以做些什么?你可能对 医生提起侵权诉讼 (即医疗过失)。

如果你面临医生可能的医疗疏忽问题,应尽快寻求法律建议,因为此类索赔仅在你得知可能因泄露导致的伤害之日起的三年内有效。

简而言之,医疗疏忽或医疗事故是指医疗专业人员 未能提供应有的护理标准,导致患者受伤 或伤害。医疗疏忽的例子包括误诊/误诊、延迟诊断、手术错误、用药错误以及未能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医疗过失可能发生在任何医疗环境中,包括医院、诊所和养老院。

我们认识到医疗过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通常,这种影响非常广泛,对受影响的患者会带来严重后果,例如:

  1. 身体伤害,如感染、疤痕、需要进一步手术、截肢或器官损伤;
  2. 情绪困扰,如临床抑郁症或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3. 经济损失,如巨额医疗账单、收入损失或收入能力下降;以及
  4. 严重情况下会有生命损失。

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医疗疏忽的受害者,您可能需要采取以下几步:

  1. 寻求医疗帮助:如果您遭受伤害,应立即就医。你的健康应该始终被放在首位。与其回到同一位医生那里,不如考虑寻求另一位医生的第二意见。
  2. 收集证据:收集所有与事件相关的医疗记录、文件和账单。因疏忽导致的伤害照片通常也很有用,应在意识到受伤存在时拍摄。
  3. 咨询律师:尽快咨询经验丰富且合适的医疗事故律师,讨论您的法律选项。建议始终接受适当的法律指导,以确保你不会无意中销毁有用证据、危及自己的地位和/或将自己绑在不受欢迎的位置上。
  4. 提交投诉:向相关医疗机构、监管机构或执照委员会提交投诉。
  5. 寻求赔偿:寻求相关专业知识,考虑此事是否具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以追究损害赔偿。

要在对医生/医院的医疗疏忽诉讼中获胜,您必须 证明 医生/医院对您负有注意义务,并且该义务已被违反, 导致 您受害或受伤。

在Jacque Law LLC,我们处理了许多医疗过失案件,并成功帮助许多客户友好解决了争议。我们理解这是一个复杂的情况,会给相关人员带来极大的焦虑和压力,非常乐意为您提供指导。

对自己的案件感到不确定吗?欢迎随时致电6280 7388联系我们,或 通过WhatsApp发送+65 8893 8428 ,探索我们如何为您提供最佳帮助。

无声的挣扎:一个人的心理能力的重要性

简介

心理能力是我们认知能力的基本方面,使我们能够做出决策、处理信息并理解周围的世界。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个体可能会经历精神能力的逐渐或突然下降,导致日常生活中出现重大挑战。

精神能力丧失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包括衰老、阿尔茨海默病和痴呆等神经退行性疾病、脑损伤、中风、心理健康障碍或智力障碍。智力下降在个体中表现各异,影响他们的沟通能力、日常事务管理和维持人际关系。

因此,制定持久授权书变得越来越重要,这样你才能为突发情况做好准备。

什么是LPA?

持久授权书(“LPA”)是一种法律文件,允许年满21岁的个人(称为“捐赠人”)指定一位或多个可信赖的人(称为“受赠人”或“受赠人”),在其失去精神能力或无法自行做决定时,代为做出决定。

LPA通常用于个人希望确保其事务得到妥善管理,并在无法继续这样做时做出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决策。这可能是由于年龄增长、疾病、受伤或其他导致精神能力丧失的情况造成的。

LPA有两种类型:

  1. 财产与财务事务LPA:此类LPA赋予受赠人管理捐赠者的财务和财产事务的权力。这可能包括支付账单、管理投资、买卖房产以及对捐赠者财务的决策等任务。
  2. 个人福利LPA:此类LPA授权受赠人对捐赠者的医疗、医疗、居住安排及一般福利做出决定。这可能包括医疗护理、住院护理,甚至在捐赠者指定的情况下,关于维持生命治疗的决定。

什么是精神能力丧失?

新加坡政府推出了 《精神能力法 》,以应对随着人口老龄化而增加的精神疾病。《精神能力法》于2010年生效。

《精神能力法》第4(1)条规定了评估某人是否缺乏行为能力的必要条件。

“如果一个人在物质时间因心智或大脑功能受损或干扰而无法自行做出决定,则该人在某事上缺乏能力。”

评估心理能力有一个两阶段测试:

第一阶段:患者是否存在心智或大脑功能障碍或障碍?

第二阶段:如果是这样,这种障碍或干扰是否导致当事人在需要时无法做出决定?

《精神能力法》第5条详细阐述了当个人“无法做出决定”的含义,并指出能力既具有“时间特定性”,也关注必须做出决定的特定时间——因此能力丧失可以是暂时的、部分的或波动性的;以及“决策特定”,关注决策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而非一般性决策能力。

因此,某人可能在某一特定事项上缺乏能力,但不一定在其他事项上。

什么算是容量损失?

在新加坡高等法院(家庭部)的 BUV诉BUU案中,一名年长的妇女UWP在法律程序开始时已89岁。她患有痴呆症,没有正规教育,且文盲。不过,她能够理解并使用潮州方言交流。

UWP偏袒她的次子,牺牲了三子。2016年,她签署了一份LPA,授权作为继承人,她的次子有权就她的个人福祉、财产和财务事务做出决定。同年,UWP立下遗嘱,将次子列为受益人,但未留给第三子任何遗产。

在法律程序过程中,从这位老妇人在证人席上交叉询问时的表现可以明显看出,她无法跟上程序,无法理解所要求的内容,也无法吸收提供的信息。这位老妇人也无法回忆起她显然签署的法律文件的性质和内容,也无法回忆起她的银行账户和家庭信息。

这引发了对这位年长女士能否保留与其财产和事务相关的信息,尤其是资金相关信息的严重质疑。医学证据显示,她至少在判断力和精神能力上受到了影响。

因此,新加坡高等法院认定这位年长女士在执行LPA和遗嘱时缺乏精神能力。2016年签署的LPA和遗嘱因此被新加坡高等法院撤销/无效。

结论

由于只有在你具备精神能力时才能签发LPA,不要等到为时已晚才决定是否执行LPA。

设立LPA能让捐赠者安心,因为当捐赠者无法自行决定时,值得信赖的个人会被指派代为做出决策。这也有助于确保捐赠者的意愿和最大利益得到尊重,减少潜在冲突,确保在艰难时期顺利管理其事务。

如需遗产 规划方面的帮助,请致电 62807388 或通过 WhatsApp联系88938428 预约。

新加坡常见的6个继承纠纷——应避免的陷阱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一个家庭正在为家族族长的去世而哀悼。他们聚集在客厅,分享对已故家长的美好回忆。他们的轶事最终演变成关于遗嘱认证和遗产分配的讨论。律师到来,宣读了死者的遗嘱。家人们陷入震惊的沉默。几秒钟后,指责四起,愤怒的泪水流下,混乱随之而来。

虽然这一场景是无数电影中显而易见的戏剧化表现,但现实生活中发生此类继承纠纷并不罕见。这些争执会破坏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使他们更难应对亲人的离世。

我们认为分享我们在新加坡常见继承纠纷的经验和知识会很有帮助。为便于参照,以下示例中已故者被称为遗嘱人。

关键术语
遗嘱人: 已准备遗嘱,说明其去世后遗产应如何管理和分配的人。
受益人: 遗嘱中指定继承遗嘱人遗产分配中某项财产的人。
遗嘱执行: 签署遗嘱并使遗嘱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过程。

1. 兄弟姐妹间的争执

兄弟姐妹间的继承纠纷通常发生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在亲人去世前就已经紧张。

一个或多个兄弟姐妹可能认为自己在亲人的遗嘱中没有获得足够的利益,并可能指责其他兄弟姐妹操控了立遗嘱人。兄弟姐妹之间可能会拉拢其他兄弟姐妹和亲戚,在争执中争取支持。这会在家庭内部引发不满和矛盾,并有可能拆散家庭,无论最终是否被诉讼。

兄弟姐妹之间的争执最可能发生在以下情形:

·当兄弟姐妹获得立遗嘱人全部财产中截然不同的比例时;或

·即一个或多个兄弟姐妹完全被排除在遗嘱之外。

兄弟姐妹纠纷可能因以下情况而加剧:

·即立遗嘱人在其去世前突然更改遗嘱,且新遗嘱的条款与之前的遗嘱有显著差异。

·其中一位从遗嘱中获得重大利益的兄弟姐妹在遗嘱准备过程中有相当程度的参与。

·立遗嘱人最喜欢的孩子无缘无故被从遗嘱中剔除。

·即遗嘱人遗嘱不反映其非正式与子女分享的意愿。

2. 非家庭成员为实质受益人的争议

当非家庭成员与立遗嘱人关系异常亲密,并成为遗嘱的主要受益人时,其他家庭成员可能会觉得自己被剥夺了应得的遗产份额。非家庭成员的意图将受到质疑,尤其是在非家庭成员比遗嘱人年龄较小,或友谊或关系是近期建立的。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提出不当影响的问题。

TCZ诉TDA、TDB和TDC [2015] SGFC 63案中,一名年轻男子与一位年长女士成为朋友。几年间,他与她建立了信任关系,让她相信他关心她,同时逐渐疏远她与其他人,比如她的侄女。证据显示,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就是夺取她的钱财和资产。

这位老妇人的侄女质疑遗嘱的有效性,声称她受到了年轻人的过度影响,家庭法院也同意了这一观点。年轻男子与老妇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显示出真正的友谊。

3. 立遗嘱人有多位恋人时的争议

如果立遗嘱人与不同女性已婚并有子女,纠纷常常发生在情妇或私生子获得遗嘱人资产的一部分,且这是家庭首次得知情妇或私生子的存在。

当家庭成员希望质疑遗嘱人的有效性时,他/她可以基于以下理由提出异议:

4. 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和执行时不具备精神能力。

个人可能因衰老、阿尔茨海默病、中风、脑损伤、心理健康障碍或智力障碍等神经退行性疾病而丧失精神能力。这影响了他们处理信息和做决策的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了解遗嘱的性质及其后果,即哪些资产将分配给哪些受益人。在对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的精神能力存疑的情况下,家庭成员可能会质疑遗嘱是否真实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如果认定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或签署遗嘱时不具备精神能力,则遗嘱被视为无效。需要注意的是:

·要提出此类主张,通常需要医学证据,如遗嘱人在遗嘱签署时或其前后的精神状态。

·身体疾病并不意味着一个人精神上丧失行为能力。一个人可能身体状况不佳,但仍有能力执行遗嘱。

5. 遗嘱人不知情,也不同意遗嘱内容。

立遗嘱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签署的遗嘱内容。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遗嘱人不理解的语言中,且遗嘱未被宣读并解释为其理解的语言。

有些遗嘱包含复杂的术语和关于立遗嘱人资产分割的法律术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遗嘱条款未向立遗嘱人充分说明,立遗嘱人可能不知情,因而不认可遗嘱内容。

6. 遗嘱人在立遗嘱和执行时受到了不当影响。

即使一个人具备精神能力,也可能受到特定家庭成员或非家庭成员的过度影响,制定并签署与其真实意图不符或不符合其最大利益的遗嘱。

在立遗嘱人子女与遗嘱人关系特别亲密的情况下,尤其是在立遗嘱人立遗嘱并执行遗嘱期间,其他家庭成员可能会提出不当影响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审查导致遗嘱执行的具体情况,判断遗嘱条款的合理性,并确定该子女是否仅因是遗嘱人的宠爱而受益更多,还是因为他/她对立遗嘱人产生了不当影响。

结论

继承争议会破坏家庭关系,并玷污家庭成员对遗嘱人的记忆。此类法律纠纷可能令人不快,并阻碍家庭在遗嘱人去世后获得释怀。

遗嘱人也不太可能希望让亲人陷入困惑和敌意。作为立遗嘱人,你可以采取措施保护你的亲人免于卷入此类纠纷,了解这些陷阱。

需要帮助吗?

如果您是受益人或遗嘱执行人,需要关于争议的建议, 我们有争议的遗嘱认证律师 可以为您提供所需的法律帮助。

在Jacque Law LLC, 我们在受益人之间的争议以及执行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争议中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我们曾代理涉及继承相关纠纷的客户,会以同理心和专业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尽力帮助您解决问题。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与我们讨论案件细节, 请在此联系 或发送 电子邮件

蔡嘉琳,董事总经理

+65 6280 7388

[email protected]

关于继承法的其他常见问题

1. 在已故遗产争议发生时,幸存配偶的角色是什么?

幸存配偶在继承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尤其是在遗嘱中被指定为执行人或受益人时。根据新加坡的继承法,即使遗嘱中配偶已被剥夺继承权或排除在遗嘱之外,法院仍可命令从遗产中扣除支付给其维持生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无遗嘱继承法》或《穆斯林法》(如适用)将决定分配方式。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幸存配偶有权获得死者遗产的一部分,具体金额取决于是否有子女或父母在世。

2. 新加坡的继承法如何处理资产分配给合法继承人的分配?

新加坡的继承法,包括《无遗嘱继承法》和《穆斯林法》,明确规定了在合法继承人之间分配已故资产的规则。这包括整个遗产,如银行账户、私人财产和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单。分布模式因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亲属的存在而有所不同。

3. 在继承纠纷中,银行账户和私人财产是如何处理的?

对于银行账户和以共同租赁方式持有的私人财产,通常适用生存者原则,即无论遗嘱中如何规定,幸存的共同承租人都会自动继承该资产。然而,幸存者原则存在某些例外。特别是,如果能证明死者并不打算让幸存者在去世时继承其共同资产的份额,生存者资格则不适用。例如,当死者纯粹出于行政目的与第三方开设联名银行账户,且无意让该第三方继承该账户资金,且在生前仅为该账户资金供款时,这种情况可能出现。

如果已故者是唯一所有者或以共有人身份持有这些资产,这些资产将成为整个遗产的一部分,并根据遗嘱或无遗嘱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4. 联名租赁和公寓业主的权利如何影响继承?

在新加坡,以共同租赁方式拥有的房产享有生存权,从而绕过了死者的遗嘱。联名租赁在已婚组屋业主和私人物业所有者中很常见。相反,共有共有财产属于遗产,并根据遗嘱或无遗嘱继承规则进行分配。房产所有者在遗产规划时必须了解这些区别。

5. 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会发生什么?

如果遗嘱未指定执行人,或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履行职责,已故的家属可申请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无遗嘱继承法》规定了每一类有权获得管理权证书的家庭成员的优先级。优先级顺序如下:

  1. 配偶
  2. 子女
  3. 父母
  4. 兄弟姐妹
  5. 侄子侄女
  6. 祖父母
  7. 叔叔和姑妈

如果优先级更高的家庭成员不愿被任命为管理人,他/她应通过签署放弃声明,放弃申请管理证明的权利。

或者,如果遗产总价值不超过50,000新元,家属可以向公共受托人申请管理已故者的遗产。此类申请可直接向公共受托人提出。